延吉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示 延土協告【2017】第3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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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我局于擬以協議方式出讓 1 宗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 :
二、公示期:2017年12月29日 至 2018年01月04日 三、 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內容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四、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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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