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延建采201801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延吉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已由延吉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延市發(fā)改字【2018】6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延吉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企業(yè)自籌20%+銀行貸款80%,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設備采購以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延吉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設備采購;
(2)招標內容:項目所需工藝、電氣、自控、儀表等設備采購(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3)招標范圍:設計、制造、試驗、包裝及運輸,提供必要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按要求進行現(xiàn)場安裝、試驗指導、技術服務及培訓等;
(4)標段劃分:1個標段;
(5)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6)供貨地點:延吉市污水處理廠;
(7)供貨期: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工期 417日歷天;
(8)質量標準:符合國際、國家及行業(yè)相關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水處理或相關設備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并在人員、貨物、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能力。
(2)一個代理經銷商只能代理一個設備品牌參加本次投標。同一品牌廠商只能授權一家代理經銷商(如廠商已用自身名義參加投標,則不得另行授權代理經銷商),否則該廠商及其授權的所有代理經銷商的投標文件都將被拒絕。
(3)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本次招標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時至11:0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廠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若為代理經銷商,須同時提供《廠家授權書》及廠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鮮章、代理經銷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鮮章);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
(2)招標文件售價: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10月31日14時00分,地點為延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六樓)。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3)投標申請人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人民幣50萬元投標保證金或提供銀行、工程擔保機構(經省住建廳備案的專業(yè)擔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4)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延邊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延吉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辦 公 地 址:延吉市小營鎮(zhèn)小營村
聯(lián) 系 人:洪部長
聯(lián) 系 電 話:0433-2599063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建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辦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號
聯(lián) 系 人:焦工
聯(lián) 系 電 話:0433-8316525
招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延吉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