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2022年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勞務外包服務采購項目 的潛在供應商應按照招標公告規(guī)定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計劃編號:項目采購X[20211111]-3647號
2.項目名稱: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2022年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勞務外包服務采購項目
3.項目編號及品目名稱:見下表
項目編號 |
品目名稱 |
JLCR2021-CG45 |
職業(yè)中介服務 |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人民幣1,202,400.00元
6.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1,202,400.00元
7.采購需求:勞務外包服務
8.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日止
9.服務要求:符合現(xiàn)行國家及行業(yè)合格標準
10.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須具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fā)的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并要求本項目相適應的相關經營范圍;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須提供網絡截圖加蓋公章)、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須提供網絡截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依法繳納稅收(完稅證明)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一年內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繳費證明,如有提供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期前一年內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繳費的社保證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7)本項目中標人不允許轉包、拆包;
(8)企業(yè)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相關投標人的投標均將被拒絕;
(9)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0)供應商須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注冊并領取CA證書完成登陸。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北京時間)。
2.地點:吉林省長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1977號)。
3.方式:獲取采購文件時需攜帶如下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以上證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
(3)供應商必須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須提供網絡截圖);
(4)供應商須對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自行查詢);(查詢時間范圍必須包括:本項目信息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含公告發(fā)布當日前三年);(須提供網絡截圖加蓋公章);
(5)近年(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新成立企業(yè)提供當年驗資報告或銀行出具的公司資信證明;
(6)依法繳納稅收(完稅證明)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一年內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繳費證明,提供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期前一年內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繳費的社保證明);
4.售價:磋商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1年12月28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延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務大廳6樓受理處)。地址:延吉市光華路166-1號。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五、開啟
1.時間:2021年12月28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延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務大廳6樓評標三室)。地址:延吉市光華路166-1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為控制疫情發(fā)展,根據吉衛(wèi)明電【2020】190號文件要求,高、中風險地區(qū)的投標企業(yè)須授權委托延邊州內人員進行投標活動。遞交響應文件時,延邊州內的供應商須提供吉祥碼。
2.未購買采購文件的、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3.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遞交磋商保證金或提供銀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應商不足法定數量時,采購人另行組織采購。
5.本次采購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延邊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地 址:延吉市東新街295號
聯(lián) 系 人:李權俊
聯(lián)系方式:1760443023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吉林省長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1977號
聯(lián)系方式:0433-209999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孫明峰
電 話:18843339002
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吉林省長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