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文化藝術中心項目施工現(xiàn)場場地平整工程競爭性談判公告
采購項目編號:JLJY2018-SG059
1、招標條件
本采購項目延邊文化藝術中心項目施工現(xiàn)場場地平整工程 已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辦公室批準建設。采購人為_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州直國有投資統(tǒng)建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以國內競爭性談判的方式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采購談判。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項目名稱:延邊文化藝術中心項目施工現(xiàn)場場地平整工程
(2)采購預算:預算金額35萬元,最高投標限價為35萬元。
(3)場地面積:36767.2平方米
(4)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5)采購范圍:場地平整工程
(6)工程建設地點:延川北街西側,濱河路北側
(7)計劃工期: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6日,共15日歷天
(8)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
3、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依法繳納稅收和良好的社會保障資金;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供應商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須與企業(yè)資質相對應),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
(4)供應商須提供由公司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機關出具在有效期內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須公告日后出具);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7)投標人必須未被列入“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談判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談判者,請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0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購買談判文件。
(2)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否則不予受理: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開戶許可證、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其安全生產考核B證、檢察院機關出具在有效期內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須公告日后出具)、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等。
(3)談判文件每套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談判響應性文件》的遞交
(1)《談判響應性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開/截標時間,下同)為:2018年7月25日13時30分整。
(2)《談判響應性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開/截標地點)為:延吉市政務中心六樓電子評標室(延吉市河南街759號)。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談判響應性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4)談判申請人須在開/截標時間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人民幣7000元的投標保證金或提供銀行、工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
(5)有效供應商不足法定人數(shù)時,采購人另行組織招標。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延邊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州直國有投資統(tǒng)建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延吉市河南街1088號
聯(lián)系人:崔星
聯(lián)系電話:0433-2870612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建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號-3001
聯(lián)系人:趙光春、焦艷
聯(lián)系電話: 0433-8316525
2018年7月16日